# 虚拟货币在刑事案件中的价值认定:一个司法难题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除了常见的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诈骗、传销、赌博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外,个人之间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和盗窃案件也日益增多。这些案例为相关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侦办提供了宝贵的思路。本文将探讨一起因投资纠纷演变成诈骗案的个人虚拟货币案件,并借此探讨在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这一关键问题。## 案情概述2018年6月至7月间,郑某以帮助王某投资区块链项目为名,在北京市朝阳区骗取王某32枚比特币和1000多枚以太币。郑某将获得的比特币转售,获利164万余元。后经警方通知,郑某主动投案。法院审理后认定,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法院立场:不宜在个案中对虚拟货币定价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案或集资诈骗案数量激增,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涉案金额。实务中,司法机关采取了多种方法,如以被害人购入价格、嫌疑人销赃价格、境外交易所市场价格或第三方机构鉴定价格等。然而,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本案中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价值问题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不宜在个案中直接认定。"这一观点可能成为当前最为标准的裁判准则。法院最终以被告人郑某的销赃所得164万余元作为涉案金额。## 虚拟货币的政策与实务困境2021年9月,包括"两高一部"在内的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其中包括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这一政策引发了司法实务中的争议。一些人认为,司法机关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格认定属于司法活动,不受该通知禁止;而另一些人,尤其是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一行为本质上仍属于为虚拟货币交易定价,违反了当前的监管政策。## 解决方案与建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做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原则上不主动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值认定。在存在销赃金额的情况下,优先以销赃金额确定涉案金额。如无销赃金额,则可考虑按涉案虚拟货币的购入价格、处置变现金额、司法鉴定或评估金额等顺序进行认定。只有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涉案金额,且涉案金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时,司法机关才应考虑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 结语虚拟货币给法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困境主要源于监管者对虚拟货币认知的局限性,试图通过简单的监管文件全面管控虚拟货币。然而,这不仅难以实现彻底管控,还给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造成了诸多困扰。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修改相关监管通知。如何修改以及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虚拟货币刑事案件定价困境:法院回避个案认定
虚拟货币在刑事案件中的价值认定:一个司法难题
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除了常见的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诈骗、传销、赌博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外,个人之间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和盗窃案件也日益增多。这些案例为相关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侦办提供了宝贵的思路。
本文将探讨一起因投资纠纷演变成诈骗案的个人虚拟货币案件,并借此探讨在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这一关键问题。
案情概述
2018年6月至7月间,郑某以帮助王某投资区块链项目为名,在北京市朝阳区骗取王某32枚比特币和1000多枚以太币。郑某将获得的比特币转售,获利164万余元。后经警方通知,郑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法院立场:不宜在个案中对虚拟货币定价
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案或集资诈骗案数量激增,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涉案金额。实务中,司法机关采取了多种方法,如以被害人购入价格、嫌疑人销赃价格、境外交易所市场价格或第三方机构鉴定价格等。
然而,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本案中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价值问题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不宜在个案中直接认定。"这一观点可能成为当前最为标准的裁判准则。法院最终以被告人郑某的销赃所得164万余元作为涉案金额。
虚拟货币的政策与实务困境
2021年9月,包括"两高一部"在内的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其中包括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
这一政策引发了司法实务中的争议。一些人认为,司法机关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格认定属于司法活动,不受该通知禁止;而另一些人,尤其是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一行为本质上仍属于为虚拟货币交易定价,违反了当前的监管政策。
解决方案与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做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原则上不主动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值认定。在存在销赃金额的情况下,优先以销赃金额确定涉案金额。如无销赃金额,则可考虑按涉案虚拟货币的购入价格、处置变现金额、司法鉴定或评估金额等顺序进行认定。
只有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涉案金额,且涉案金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时,司法机关才应考虑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
结语
虚拟货币给法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困境主要源于监管者对虚拟货币认知的局限性,试图通过简单的监管文件全面管控虚拟货币。然而,这不仅难以实现彻底管控,还给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造成了诸多困扰。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修改相关监管通知。如何修改以及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